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

花蓮縣青少年公益組織協會簡介

  花蓮縣青少年公益組織(中華民國89年9月成立東部青年志工中心),籌組於中華民國83年4月份,並於83年12月10日向花蓮縣政府正式立案,成為全省第一個以青少年為服務對象的民間團體。

緣起之一
 1994年4月間,青少年治安問題亮起了嚴重的警訊,在許多關注社會現象的朋友的支持下,我們積極想成立一個能夠導正青少年的方向感的團體,7月初,這個想法轉為具體,原山奇美全國文藝季(1995.4)、社區音樂會(1995.5-1996.5)、青少年街頭鬥牛籃球賽(1995起每年舉辦)、東台灣少年街才藝展、青少年生涯規劃展&成長營(每年)、故鄉再造、守護文化資產等活動的舉辦,青少年公益組織躍居全縣最活躍、最具凝聚力的團體。尤其值得欣慰的是,因為大量提供青少年休閒活動的質與量,花蓮縣青少年犯罪率在一個暑假過後竟下降7.6%顯示這樣的活動是有效並應該持續的,於是地方政府與民間企業都給予更大力的支持,使青少年公益組織更穩健的走下去,甚至引導構思符合地區需求的青少年福利政策。

緣起之二
 大量活動的舉辦果然讓更多人認識並參與這個組織,但是反省力頗強的我們不以此為滿足,眼見東部人仍處於臺灣社會人力結構的底層,我們希望青少年能由活動中積極成長,以儲備進入新世紀的競爭力,甚或成為花蓮都市風格成型的關鍵世代。於是將活動的設計逐步回歸文化:帶領青少年深入認識故鄉的美、欣賞不同族群的精彩文化、長期推動鄉土導覽、保存歷史建築及文化資產、協助發展文化產業、創造新的休閒文化,並且著重培養青少年關心公共事務,以及青年參與公共行動等領袖培育的工作。 2000年10月,全國第一個地區志工中心在東部成立,我們訓練及媒和大量年輕人加入志工行列,讓民間社會力更蓬勃。我們把自己定位為文化反省者、志願服務的推手及故鄉再造的行動者。青少年是社會的希望,是故鄉的未來,我們歡迎更多理想志趣相投的朋友加入我們,讓花蓮子弟為邁入競爭的世紀預作準備!
榮譽與肯定
1996.01 榮獲85年行政院青輔「全國優良青年事務團體」銀質獎1997.05 榮獲86年全國志工團體「和平服務獎」1999.01 代表全國志工團體接受李登輝總統頒發全國第一本志工護照2000.09 代表全國志願服務團體向陳水扁總統簡報介紹東部志工中心2000.10 推動成立東部青年志工中心2001.08 本會代表東部績優青年事務團體接受陳水扁總統表揚2001~2006 16位志工代表榮獲青少年志工菁英獎「全國菁英獎」推動GYSD全球青年服務日績效優異2002.07 推動訂頒「花蓮縣志願服務法」2003~2006 辦理青年志工國際服務與行動、行善旅遊與國際接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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